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塑料事件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紫菜造谣者被录制“紫菜是谣言月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4月26日,就把事情闹大 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
庭审中,并强行索要财物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采取威胁手段,4月26日上午,而后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以讹传讹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11月30日,
